第五代倉頡輸入法﹝繁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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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字體可被分割為字首、字身兩部份的字,稱為分體字。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亦皆為分體字。

1. 字首為單獨字形,與其他字雖有些微連接,但仍可分離成字首及字身兩部份的字。  

例如:
字例
字首
字身

 

2. 為文字常用的整合字形,且易與其所組合的字形區分成兩個部份以上者。    

例如:

字例
字首
字身

3. 字形如 等位於字體組合的上方時,則當作與下分離。  

例如:

字例
字首
字身
自我評估


  1. 取碼數目最多五個碼。
  2. 字首兩碼或以下,全取。
  3. 字首多於兩碼者,只取首尾兩碼。
  4. 字身若為連體字,取首、二及尾三個碼,不足三個碼則全取。
  5. 字身若為分體字,則將字身再分為次字首及次字身。
  6. 次字首若為單碼者,取次字首一碼,次字身首、尾碼。
  7. 非單碼次字首,則只取次字首的首、尾兩碼及次字身尾碼。

情況
選碼方法
字例
字首
取碼
字首若為單碼 直接取該碼
D(木)
O(人)
字首若剛好兩碼 兩碼全取
HD(竹木)
MR(一口)
字首若多於兩碼 只取首尾兩碼
YR(卜口)
SF(尸火)
自我評估

1.字身若不超過三碼:依序全取。

字例
字身
取碼
JE(十水)
DHE(木竹水)
HJR(竹十口)

2. 字身超過三碼:分連體字與分體字取碼。

i) 連體字身:限取三碼,依序取字身的首、次及尾碼。

字例
字身
取碼
IJB(戈十月)
MBC(一月金)

ii)分體字身:再將字身拆為『次字首』及『次字身』。

a) 次字首只有1碼:次字首直取該碼,次字身取首尾碼。

字例
字身
次字首
次字身
取碼
WKS(田大尸)
NSV(弓尸女)

b) 次字首1碼以上:次字首取首、尾碼,次字身取尾碼。

字例
字身
次字首
次字身
取碼
MMR(一一口)
HHI (竹竹戈)
自我評估
網上測驗 (分體字)